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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 (記者李建偉鄭州報道)日前,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侵犯“禮享”商標專用權,再次被商標權人田曉明起訴至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,并被索賠300萬元。目前,法院已經受理此案。
據(jù)悉,田曉明為鄭州禮享酒業(yè)有限公司總經理,他分別于2011年2月和2013年6月獲得了在白酒、葡萄酒等商品上的“禮享”商標專用權。2013年,田曉明在市場上發(fā)現(xiàn)了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生產、銷售包裝盒上帶有“禮享”字樣的白酒產品,便著手收集證據(jù)并進行了公證。2014年5月,田曉明將河南億佳實業(yè)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、河南億佳實業(yè)有限公司、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、瀘州老窖柒星泉金池酒業(yè)有限公司等酒類生產商和經銷商訴至法院,要求停止侵權。2015年2月,鄭州中院判決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停止商標侵權行為。
今年8月,田曉明在自己的“禮享”定制酒上市前夕,發(fā)現(xiàn)在超市、網上仍然能夠買到被認定商標侵權的瀘州老窖“禮享”白酒產品。田曉明認為,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并沒有積極履行法院判決的停止侵權義務,因此,他于8月21日再次向鄭州中院起訴,并索賠300萬元。
文章來源:http://www.cipnews.com.cn/showArticle.asp?Articleid=37715